自2013年底财政部展开对PPP模式推广工作的全面部署的一年多以来,PPP模式已经成为民众和市场最为关注的名词之一,PPP模式推行的真正目的是控制和转化政府债务,吸引社会资本的参与,但不可对所有的项目都以PPP模式进行生拉硬套,偏离了采取此模式的初始目的。
1.政府注资+特许经营模式
2.政府授权+特许经营
3.政府购买服务
4.政府注资+股权回购
5.政府做资源型补偿+项目收益分成模式
6.政府授权+永续经营模式
总之政府吸引社会资本的目的是缓解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的资金缺口,而社会资本参与的目的是想从基础设施建设中获得一定的收益。在双方的合作中应该充分发挥各自 的优势,利益共享,风险共担。既要避免政府一方独大过多的介入,又要防止因社会资本的介入获得超额收益背离了“公共”的原则。因此在 项目实施的全过程(即项目识别->项目准备->项目采购->项目执行)阶段应该充分做好相关工作,使政府与社会资本在职责权利和项目收益方面达到均衡。